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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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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
公司治理

基本认识

柯尼卡美能达认为,强化公司治理体制是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一项重要措施。基于这种认识,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,及时合理地做出业务重组等经营决策,柯尼卡美能达改革了与此相应的经营、治理体制以提升提高企业价值。

设立委员会的公司体制

柯尼卡美能达控股株式会社(以下称控股公司)采用“设立委员会的公司体制”,分离了经营监督职能和业务执行职能。取缔役负责执行由取缔役会所委任的业务。而所执行的业务内容,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计和取缔役会监督,确保其在经营及公司治理两方面的健全性。
为了确保取缔役会完善的监督职能,取缔役会成员中包含了与柯尼卡美能达没有重要业务关系、独立性较强的4名取缔役员,并且超过半数以上的取缔役员不同时兼任执行役,取缔役会议长也不得兼任执行役。
此外,提名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报酬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都由社外取缔役担任委员长,而且在法律未作特别要求的情况下,依然坚持在提名委员会、报酬委员会中不设执行役,进一步提高监督透明性。

持股公司制度

柯尼卡美能达由控股公司、事业公司及通用功能公司组成,形成“分公司化持股公司制度”。
集团所有业务根据业务类别在各事业公司分别开展,促使经营决策更快更灵活,在各个专业领域提升竞争力。而通用功能公司集集团内的基础研究、间接业务于一身,旨在提升集团整体业务效率和功能。事业公司、通用功能公司的代表取缔役社长兼任控股公司的执行役,向各公司转让业务执行所需的权限与责任。
基于这种体制,使控股公司统筹集团业务经营及各公司治理情况,促进集团整体企业价值的提升。

持股公司制度
■持股公司体制

集团审核体制

在采用“设立委员会的公司制度”的控股公司中设立审计委员会,而其子公司—事业公司和通用功能公司则采用“设立审计专员的公司制度”,在公司中任命审计官员。同时在控股公司设立经营审计室,担负集团整体的内部审核职能。
控股公司的审计委员会、经营审计室以及各公司的审计官员,参加每3个月召开一次的“审计联络会议”,促进信息共享、协调审计活动。会计审计人员也定期协商,确认审计体制和方针、以及会计审计人员的工作是否正确落实到位,力争实现卓有成效的审计体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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